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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通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趙天麟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在半年內召集財主單位,研商增列村里長因公殉職撫卹金、年終獎金等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葉俊榮列席,審查地方制度法第61條修正草案。趙天麟提案增訂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因公殉職撫卹金及年終工作獎金;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提案增訂村里長因公殉職、病故大樓浴室臭味或傷殘之撫卹金。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詢答時問到,內政部需要多久時間,可以提出政院版修法?葉俊榮表示,修法已經大概都有方向,內政部會在半年內提出修法,不只是把村里長定位清楚,也把村里長職權做一番盤整,了解得更清楚。

葉俊榮說,最早期村里長是沒有法律規定,各地有不同作法,「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中明定村里長可以領事務補助費,加上保險費、健康檢查費等,這就是立法院律定出來的,要抑制各縣市政府不要衝太快。

葉俊榮表示,在半年內針對村里長定位,包括對外整體論述、整個構想,以及該有的法律修正都會提出來。

內政委員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公務人員、公職人員都享有1.5個月工作獎金或春節慰勞金,但村里長站在最消除廁所異味前線卻沒有年終浴室臭味原因工作獎勵,要求內政部應於半年內召集財主單位,共同研商有關基層村里長增列因公殉職撫卹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等相關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1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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